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

西安楼市发布 2021-08-30 17: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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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发〔202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一)将西咸新区沣西新

市政办发〔202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一)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实施与城六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临潼区、长安区等区域统一的限购、限售等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二)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实施与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航空基地等区域统一的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三)居民家庭在我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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