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阎良区成交2宗共35亩商服用地

西安楼市发布 2021-06-03 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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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西安市土地招拍挂市场挂牌成交2宗共34.880亩商服用地,土地成交总价款3.257亿元,其中高新区成交1宗32.005亩商服用地,阎良区成交1宗2.875亩商服用地。 GX2-2-7-3:净用地面积32.005亩,商服用地,成交总价款31670万元,土地单价990万元/亩,楼面价2747元

6月2日,西安市土地招拍挂市场挂牌成交2宗共34.880亩商服用地,土地成交总价款3.257亿元,其中高新区成交1宗32.005亩商服用地,阎良区成交1宗2.875亩商服用地。

GX2-2-7-3:净用地面积32.005亩,商服用地,成交总价款31670万元,土地单价990万元/亩,楼面价2747元/平方米。

610114002006GB00013W00000000:净用地面积2.875亩,商服用地,成交总价款900万元,土地单价313万元/亩,楼面价773元/平方米。

宗地位置高新区团结南路东侧;

净用地面积32.005亩;

用地性质商服用地;

建筑密度不高于40%;

绿地率不低于25%;

规划容积率不高于5.41;

规划建筑面积115290平方米;

起始价31670万元;

成交价31670万元;

成交土地单价990万元/亩;

成交楼面单价2747元/平方米;

竞得者西安中晶实业有限公司。

特别约定

1、宗地成交后,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与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协商另行取得,竞得人需支付地上建筑物工程费用74302.308494万元。

2、宗地中的酒店项目,须按五星级高品质酒店标准建设运营,酒店及配套设施由竞得人或其关联方持有并运营,不得对外销售。

3、竞得人须与市旅游主管部门签订协议,承诺自酒店建设项目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酒店建设,五年内完成星级酒店评定工作,且自酒店建成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变更用途或自降等级。

4、竞得人须自持该宗地开发后100%的物业。

5、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6个月内将宗地变更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转让。

6、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宗地位置阎良区前进西路以北、西安铁路局以南、以西;

净用地面积2.875亩;

用地性质商服用地;

建筑密度47.26%;

绿地率10%;

规划容积率6.07;

规划建筑面积11643平方米;

起始价900万元;

成交价900万元;

成交土地单价313万元/亩;

成交楼面单价773元/平方米;

竞得西安天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特别约定:

1、宗地由阎良区政府负责移交,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60日内,须将土地出让金缴入阎良区土地出让金收缴专户,同时须另行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2921.74万元至阎良区财政账户。

2、竞得人须在宗地内给市资源规划局阎良分局无偿返还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1-2层,其中1层为整体临街相邻商铺,不少于三间)的商业用房用于补偿安置。

3、竞得人在成交后6个月内将宗地变更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转让。

4、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来源:西安地产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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