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公园华府64套房源登记中

西安楼市发布 2019-07-29 09: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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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预售证号(西咸房预售字第2019146号),本次开盘销售楼幢(22、23)。

18000元/平方米

售罄 普通住宅 多层 高层 名企盘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新天台路与征和四路西南角 查看地图

2018年03月24日 70年

三居 四居 四居以上 |95-145 m² 全部户型

400-156-0036 转 18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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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源状况

(一)总体情况。本项目预售证号(西咸房预售字第2019146号),本次开盘销售楼幢(22#、23#),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64套,面积约9816.32㎡,其中239.21㎡四室两厅四卫户型8套,140.76㎡四室两厅三卫户型48套,143.27㎡四室两厅三卫户型8套。

(二)样板房情况项目

【本次销售房源中不包含样板房,样板房单独搭建建设】

(三)价格情况。根据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第(三)批价格公示,本次开盘销售的住房均价洋房14876元/㎡,具体一房一价见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陕西蓝光)。

二、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2019年7月27日-2019年7月29日(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十日内开展购房登记,登记时间不低于3天,每天8:00-18:00)。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在登记时间内,自行登陆西咸新区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平台(http://zw.xixianxinqu.gov.cn),进行购房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购房登记平台自动生成一个登记流水号。登记时间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

(三)分类登记:在西安市限购区域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

刚需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西安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3.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

购房家庭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网上意向登记办理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意向登记信息。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在该项目当期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登记时间为8:00-18:00。

三、信息核验

(一)资格核验时间:2019年7月27日(购房意向登记开始时间)至2019年7月30日 (每天8:00-18:00)。

(二)资格核验地点:请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陕西蓝光)、电话或短信公示通知的时间,到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路与征和四路西南角(蓝光公园华府售楼部)提交需核验的资料(资格核验现场布置图见附件1)。

注意:1.登记购房人对自己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登记购房人在我公司上述公示、通知的时间内未提交资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并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签字确认等方式告知登记购房人。

(三)资格核验材料。请网上登记成功的购房人按照我公司上述公示、通知的时间,分批次分时段至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路与征和四路西南角(蓝光公园华府售楼部)提交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1.登记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或社保、个税缴纳明细;

2.登记购房人的婚姻状况(登记购房人为离异后的单身且登记类别为刚需家庭的,还应核验离婚年限)及其购房意向登记时的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3.登记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因个人征信问题不能获得贷款的,登记购房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能贷款购房后果);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4.登记购房人为非西安市户籍的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原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西安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见《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

5.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

6.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应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和资料保存

(一)核验结果反馈。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我公司将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给登记购房人,包含购房登记编码、登记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核验结果(未核验通过的原因)等。

(二)资料保存。保存已核验的《意向登记购房名册》及核验资料,并将全部核验明细(含已通过核验人员名单、未参加核验人员名单、未通过核验人员名单及未通过原因)报房管部门备案。

核验通过后的登记购房人方可按规定参与相关销售活动。

五、信息公示

我公司将通过以下途径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时间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西咸新区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平台(http://zw.xixianxinqu.gov.cn)、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陕西蓝光)。

(一)登记人名单公示

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7月31日

(二)信息核验结果公示

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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