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澜岸832人抢347套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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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可售房源:347套
意向登记申请数(含撤销):1031个
开发企业现场核验家庭: 832个(其中核验通过829个(刚需203个、普通626个)、未通过3个) 未核验或申请撤销家庭: 199个
万科澜岸3#、11#、12#、17#、18#楼商品住房销售公告
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7]23号)、《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9号)、《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我公司万科·澜岸项目的销售公告。请有意向购买我公司该项目住房的购房人,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购房登记:
一、房源状况
(一)总体情况:本项目预售证号(市房预售字第2019211号),本次开盘销售楼幢(3、11、12、17、18),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347套,面积约43594.92 ㎡。其中面积约110㎡三室两厅二卫户型91套,面积约123㎡三室两厅二卫户型4套,面积约125㎡三室两厅二卫户型188套,面积约130㎡三室两厅二卫户型4套,面积约143㎡四室两厅二卫户型60套。(二)样板房情况项目:无
(三)价格情况:根据市发改委(2019年第13批)(总第八十九批)、(2019年第14批)(总第九十批)、(2019年第15批)(总第九十一批)价格公示,本次开盘销售的住房均价约14331元/㎡,具体一房一价见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司销售现场。
二、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2019年6月16日-2019年6月19日(每天8:00-18:00)(根据市住建局通告,住建局系统停机维护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升级优化,将于2019年6月15日20时至6月16日20时,暂停意向登记)。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在登记时间内,自行登陆西安市购房意向登记平台(http://fgj.xa.gov.cn),进行购房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购房登记平台自动生成一个登记流水号。登记时间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
(三)分类登记:在我市限购区域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
刚需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3.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购房家庭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网上意向登记办理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意向登记信息。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在该项目当期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
三、信息核验
(一)资格核验时间:2019年6月16日至2019年6月20日(每天9:00-18:00)(根据市住建局通告,住建局系统停机维护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升级优化,将于2019年6月14日18时至6月16日24时,暂停信息核验)。
(二)资格核验地点:请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西安万科(微信号:xavanke)、电话或短信公示通知的时间,到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与华文路交汇处向北约500米(西安万科·澜岸营销中心)提交需核验的资料(资格核验现场布置图见附件1)。
注意:1.登记购房人对自己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登记购房人在我公司上述公示、通知的时间内未提交资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并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签字确认等方式告知登记购房人。
(三)资格核验材料。请网上登记成功的购房人按照我公司上述公示、通知的时间,分批次分时段至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与华文路交汇处向北约500米(西安万科·澜岸营销中心)提交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1.登记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或社保、个税缴纳明细; 2.登记购房人的婚姻状况(登记购房人为离异后的单身且登记类别为刚需家庭的,还应核验离婚年限)及其购房意向登记时的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3.登记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因个人征信问题不能获得贷款的,登记购房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能贷款购房后果);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4.登记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的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原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见《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
5.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
6.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应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和资料保存
(一)核验结果反馈。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我公司将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给登记购房人,包含购房登记编码、登记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核验结果(未核验通过的原因)等。
(二)资料保存。保存已核验的《意向登记购房名册》及核验资料,并将全部核验明细(含已通过核验人员名单、未参加核验人员名单、未通过核验人员名单及未通过原因)报房管部门备案。
核验通过后的登记购房人方可按规定参与相关销售活动。
五、信息公示
我公司将通过以下途径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时间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西安市住房登记意向平台网站(http://fgj.xa.gov.cn)、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西安万科(微信号:xavanke)。
(一)登记人名单公示
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6月19日
(二)信息核验结果公示
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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