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落户!入学!这些新政策通通告诉你

爱雁塔 2018-02-22 17: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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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入学!这些新政策通通告诉你

2017年

西安迎来巨大发展的契机

房价更是一路高歌

政府调控持续加码

坚持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的主旨

三限政策的不断收紧

严查力度的加大

↓↓↓

现阶段,房产市场虽然热度依然在延续,不过已经开始逐渐趋于稳定,涨幅放缓。

今天,小雁就为大家整理出了一份全面的新政策盘点!找找哪件与你息息相关!

01

2018年限购政策

较新限购对象:

本地户口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本地户口居民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外地户口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不限购对象:

1、限购区域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购买自用住房的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

限购区域: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区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范围。

不限购区域:

除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区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范围以外的区域。

02

2018西安较新落户政策

一、2018西安13种落户形式放宽

一、学历落户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三、高级人才落户

四、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五、技能人才落户

六、投资纳税落户

七、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八、买房落户

九、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十、新生婴儿报户

十一、市内迁移

十二、公民申请登记或变更户口登记事项

十三、设立集体户

二、西安大户落户放宽

1、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立户工作规范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

(二)办理对象

1本市市区新建成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申请立户。

2.本市市区城(棚)改开发部分商品房住宅小区申请立户。

3.本市市区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住宅小区申请立户。

(三)所需材料

户籍民警应当严格审核申办人提交的以下证件证明,所有材料复印件都要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核验完毕后,当场将原件退还。

1审核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或者其委托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建设单位(开发商),或者受建设单位(开发商)和业主大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受建设单位(开发商)和业主大会委托的其他管理人,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要求立户的申请书。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审核商品房住宅小区、城(棚)改开发部分商品房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住宅小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新编门牌号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审核其所在区县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出具的新建小区门牌号码证明。

4.审核住宅小区及楼房平面图

5.审核业主花名册。

(四)办理流程

1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或者其委托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建设单位(开发商)或者受建设单位(开发商)和业主大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受建设单位(开发商)和业主大会委托的其他管理人,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等携带以上材料去辖区派出所户籍室申请立户。

2.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受理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所长审批后予以立户。需要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新增街路巷字典项或者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的,由派出所填写相应的申请材料,纸质表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盖章后,报市公安局户政处,电子版同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信息科负责添加街路巷字典项或居委会名称字典项;不需要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新增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的,将新建住宅小区就近并入现有居委会。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派出所在10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完成审批,2个工作日内上报新增街路巷字典项或者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申请材料至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材料报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6个工作日内,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应字典项的增加。

2、城(棚)改安置住宅小区立户工作规范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

(二)办理对象

本市市区城(棚)改安置住宅小区申请立户。

(三)所需材料

户籍民警应当严格审核申办人提交的以下证件证明,所有材料复印件都要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核验完毕的,当场将原件退还。

1.审核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或者其委托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委托的其他管理人,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各区或开发区管委会城(棚)改办等要求立户的申请书。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审核市城(棚)改办出具的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立项批复或者立项备案文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3.由市城(棚)改办立项的回迁安置小区,审核市城(棚)改办出具的回迁安置文件或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城(棚)改办出具的回迁安置住宅小区的文件或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4,新编门牌号的城(棚)改安置住宅小区,审核其所在区

县街道办事处或者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出具的新建小区门牌号码证明。

5.审核小区及楼房平面图。

6.审核业主花名册。

(四)办理流程

1,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或者其委托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委托的其他管理人,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等,携带以上材料去辖区派出所户籍室申请立户,城(棚)改安置住宅小区和开发部分商品房住宅小区同属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按照自所需“办理条件”分别办理立户手续。

2.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受理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所长审批后予以立户。需要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新增街路巷字典项或者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的,由派出所填写相应的申请材料,纸质表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盖章后,报市公安局户政处,电子版同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信息科负责添加街路巷字典项或居委会名称字典项;不需要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新增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的,将新建住宅小区就近并入现有居委会。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派出所在10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完成审批,2个工作日内上报新增街路巷字典项或者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申请材料至分(县)局,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材料报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6个工作日内,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应字典项的增加。

3、单位自建住宅小区立户工作规范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办理对象

本市市区单位自建住宅小区申请立户

(三)所需材料

户籍民警应当严格审核申办人提交的以下证件证明,所有材料复印件都

要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核验完毕的,当场将原件退还。

审核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道

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等

出具的要求立户的申请书。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审核《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新编门牌号的单位自建住宅小区,审核其所在区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区

社会事业局出具的新建小区门牌号码证明。

4.审核小区及楼房平面图。

5.审核业主花名册。

(四)办理流程

1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等携带以上材料去辖区派出所户籍室申请立户。

2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受理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所长审批后予以立户。需要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新增街路巷字典项或者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的,由派出所填写相应的申请材料,纸质表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盖章后,

报市公安局户政处,电子版同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信息科负责添加街路巷字典项或居委会名称字典项,不需要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新增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的,将新建住宅小区就近并入现有居委会。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派出所在10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完成审批,2个工作日内上报新增街路巷字典项或者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申请材料至分(县)局,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材料报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0个工作日内,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应字典项的增加。

4、租赁型保障房住宅小区立户工作规范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二)办理对象

在本市市区建设的租赁型保障房住宅小区申请立户。

(三)所需材料

户籍民警应当严格审核申办人提交的以下证件证明,所有材料复印件都要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核验完毕的,当场将原件退还。

1审核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要求立户的申请书。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审核租赁型保障房住宅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新编门牌号的租赁型保障住宅小区,审核其所在区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出具的新建小区门牌号码证明。

4.审核住宅小区及楼房平面图。

5.审核租赁型保障房承租户花名册。

(四)办理流程

1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携带以上材料去辖区派出所户籍室申请立户。

2.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受理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所长审批后予以立户。需要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新增街路巷字典项或者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的,由派出所填写相应的申请材料,纸质表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盖章后,报市公安局户政处,电子版同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信息科负责添加街路巷字典项或居委会名称字典项;不需要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新增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的,将新建住宅小区就近并入现有居委会。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派出所在10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完成审批,2个工作日内上报新增街路巷字典项或者居委会名称字典项申请材料至分(县)局,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材料报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6个工作日内,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应字典项的增加。

三、需要注意的两点是:

1、新政年龄调整

【西安户籍新政落户年龄调整通知】

关于调整户籍新政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年龄限制的通知(2017年6月9日正式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对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7) 4号)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调整:进一步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中,本科学历人员(含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由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调整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放宽条件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白勺户口登记工作,仍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1号)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2、凡2015年7月1日(含)之后(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本市市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户籍登记。(不再受90㎡的限制)

下面我们对常见的几个问题,做出回答:

1、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生集体户,是否可以往市区内其它居民家庭户口迁移户口?

答:学生集体户不可以迁往市区内其它居民家庭户口。

2、随迁家属系外地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的如何办理随迁?

答:家属系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的,应按正常调动程序申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3、国外取得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入户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该如何办理?

答:本人落户后,具备合法固定住所后,可按照规定申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

4、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具体指什么?

答: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是指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税款,包括国税和地税在内。由税务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缴入库的税款不予计算。

5、合法固定住所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赐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

对于在银行按揭购买的商品住房,其按揭还款未缴完,《房屋所有权证》还被银行质押的,可提供银行按揭合同、购房合同、开发商开具的缴款收据(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还要提供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全部房款已缴清,正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开发商开具的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和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5〕15号)文件精神,此款要求不适用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买房落户政策,买房办理落户时,要持《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的概念,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的要求,以及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公通〔2012〕585号)文件等的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

03

外地西安购房条件

自2017年6月28日起,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A类人才:国内外先进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较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先进人才。

B类人才:高级领军人才。包括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专家,高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高级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符合鼓励类岗位需求人才、外国创新创业人才、外国优秀青年人才三类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领军人才。

C类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包括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陕西省“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高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高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

D类人才: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04

户籍+学籍如何上学?

我们先来看几个名词解释。

户籍

既是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西安入学划片以户籍所在地片区为准。

学籍

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目前全国都实行电子学籍,并且已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转电子学籍号,流程是如下:

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入。

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同意审核。

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如何界定

1.非西安市户籍在本市居住务工的人员;

2.西安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即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城十区(含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西安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区县管理,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四证审核”制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需持“四证”及小学毕业证书到所就读区县登记,由所就读区县审核后统筹安排。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何为“四证”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本市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由公安部门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本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本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务工证明及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以下是西安小升初五类生源入学情况,其他年龄阶段入学,与此类似!

1、户籍学籍均在西安,且在同一片区

这种情况最是省心,如果选择民办,往年都是528综测考试,被录取后选择性办理流出证明(关于流出证明办理方法及分类情况以后会专门写文说明)即可入读目标初中,选择公办就更加简单,同一片区会有一所对口初中直接录取孩子,不用进行专门考试。

但是2018年西安小升初新政策是摇号派位入学,但具体细则暂未出台。

2、户籍学籍均在西安,但分属不同片区

这种情况相对上条较复杂。孩子学籍和户籍属于不同片区,如果选择公办学校,西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是以户籍所在地片区为准,所以大家只需要查看户籍所在地的对口中学是哪所就可以了。

民办学校对于户籍和学籍并不做要求。

3、户籍不在西安,但学籍在

选择民办学校入学方法请参考1条,民办学校对于户籍和学籍并不做要求,选择公办学校则属于随迁子女入学。但前提是你要保证自己属于进城务工人员。

民办学校对于户籍和学籍并不做要求。

4、户籍在西安,但学籍不在

这种情况大部分是孩子在外地读书,如果选择公办学校,那么大家只需要记住一点:西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是以户籍所在地片区为准,所以大家只需要查看户籍所在地的对口中学是哪所就可以了。

民办学校对于户籍和学籍并不做要求。

5、户籍学籍均不在西安

这种情况和第三种“户籍不在西安,但学籍在”的情况是一样的。参考第三条即可。

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报送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持“四证”及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居住证(明)所在区县教育局或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单位;受理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

审核派位。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发放《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实施派位。审核结束后,及时发放《通知书》。

登记入学。申请人持《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05

异地购房指南

1、符合购房资格

异地贷款买房,首先要知道当地的购房政策。受调控政策影响,很多城市都对外地户籍执行严格的限购政策,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条件,不满足条件的就不能购房了。例如:北京要求交够5年社保,要注意的是必须连续5年,中间一个月都不能少。而长沙需要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各地都不尽相同。

很多城市的房产价格以及购房资格都是与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当地的经济、房产政策息息相关的,如果你要选择到外地购房,那就应该进一步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包括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和对这些地区的定位,以及当地对异地购房的一些特殊规定等,这样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

2、收入和征信要考核

无论在什么地方贷款买房,都需要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才能通过银行的贷款审批。而对于异地的购房者来说要更加严格。银行批贷款一般要求月流水或收入证明是你月供的2倍。也就是说你的月供是1万元,则要求你的收入证明要超过2万元。如果是已婚,银行会看两个人加起来的收入流水。顺便提一句,如果你的另一半也不是本地人,一定要在户口本的状态上改为已婚。否则买房时会让你天南地北的办理手续。

3、购房资料齐全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是其他身份证明;

2、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本人页;

3、如果是已经结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是单身的,则要单身证明原件;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关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6、相关部门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4、了解信贷政策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非常详细的了解当地银行贷款要求和政策,本身异地办事就已经非常麻烦了,一定要在老家把所需资料准备清楚,免得最后因为一两个材料又要回老家准备,所以一定先弄清楚和完全。

5、有抵押或担保人

异地贷款需要抵押也是不可缺少的环节。除了房子本身要作为抵押以外,一般要提供其他的事物或者一个担保人来做担保。在所有资料都齐全、征信和收入也通过考核后,抵押物的合法有效,担保人的同意承诺书也通过,银行才能同意你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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