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管局关于配建廉租房有关情况的通告

西安房管 2017-06-22 1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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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加快保障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0〕38号)及《西安市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市房发〔2013〕79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土地需按住宅建筑总面积的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加快保障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0〕38号)及《西安市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市房发〔2013〕79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土地需按住宅建筑总面积的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配建廉租房为政府产权,属于国有资产,建成后应及时移交给市住房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在此,我局郑重声明,任何买卖配建廉租房的行为均属违法,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止目前,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已与43个项目签订廉租住房实物配建协议,涉及配建廉租房10785套约78.9万平方米,其中,10个项目已按期交付;6个项目正在办理移交手续;27个项目尚未达到约定移交条件,现将正在移交及未移交项目的配建廉租房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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