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为留人才下重招:老婆管工作 孩子管上学

搜狐焦点西安 2017-11-25 07: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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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招才引智委员会”揭牌成立。 7组高层次人才(团队)与引进方进行签约。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就在网友为“中西部哪个省会城市的人才政策更具吸引力”争论不休时,西安继5月份发布“人才新政23条”之后,又出新措。今天(11月24日)上午,西安市招才引智委员会挂牌成立,并推出升级版“人才新政”,发布

“西安市招才引智委员会”揭牌成立。

7组高层次人才(团队)与引进方进行签约。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就在网友为“中西部哪个省会城市的人才政策更具吸引力”争论不休时,西安继5月份发布“人才新政23条”之后,又出新措。今天(11月24日)上午,西安市招才引智委员会挂牌成立,并推出升级版“人才新政”,发布6项政策对西安市人才新政、户籍新政、创新创业奖励扶持等人才支持政策作出了升级优化和创新突破。

成立西安市招才引智委员会 6项升级版措施增加吸引力

11月24日上午,西安市召开招才引智委员会成立大会,并成立“西安市招才引智委员会”,会上还宣布了西安市人才新政后的6项“升级版”措施。

会议集中发布了《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十三条措施》《“西安伯乐奖”奖励政策》《高层次人才创业或成果转化绩效奖励政策》《技术转移机构资助兑现政策》等6项升级版人才政策,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成果转化、购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园)、医疗保障等方面对西安人才新政、户籍新政、创新创业奖励扶持等人才支持政策作出了升级优化和创新突破。

西安市委副书记韩松说,西安要将招才引智工作打造成一个有特色、有成效、有亮点的品牌,加快兑现落实“人才新政23条”和本次“升级版” 措施,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持续深化户籍新政。

据了解,下一步,西安将做足做好“留住百万大学生和百万科技人才”大文章,策划开展系列招才引智推介活动,量身定制“招才项目”,“一人一策”做好服务。真正引进用好一批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助力西安建设。

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13条措施(部分)

加快兑现项目配套奖补。高层次人才在西安创办企业,未达到项目配套奖补条件的,可申报西安创业投资种子基金,按企业实收资本的20%,且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委托贷款支持。从拨付资金之日起3年内,企业达到规定规模的,委托贷款可转化为奖励补助;达不到规定规模的,按其研发或产业化投入的30%予以奖补,其余资金由西安创业投资种子基金收回。

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市内限购政策限制,优先办理房屋登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购房和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制定“特殊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研究制订购房优惠20%的具体条件和配套支持政策,多种形式解决人才阶段性住房需求。

实施“西安之星计划”。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分别组织开展评选“西安之星”,按照从事一线工作、能代表本行业本领域先进水平、道德品行好的基本要求,评选出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领军人才,市委、市政府向入选者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5万元。

落实工作调动及配偶就业。对全职引进的到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现行人事管理制度优先办理相关手续。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来西安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原身份对应安排至市属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暂时无法解决的,用人单位按本年度较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多发放3年。

提供子女入学(园)服务。高层次人才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可在居住地按方便就近原则选择就读辖区普惠性幼儿园。接受义务教育的,A类人才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一次性选择任一义务教育学校就读,B、C类人才子女可选择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在中招录取中,选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A类人才子女在普高线基础上下降10分录取,B、C类人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在全市确定10家三甲医院(含中医三甲医院)开设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对持“绿卡通”高层次人才实行专人联络和预约服务。在定点医院享受医疗保健优诊优疗优先服务,就医免除医保定点医院限制。每年为高层次人才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开展高层次专家疗养。

方便户籍办理。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西安的,可按意愿选择在市内落户。对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有关规定优先办理。提供旅游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市属旅游景点持卡可享受单次携带3人免景区门票和景区交通费待遇(不包含索道、缆车、游船等费用)。

其他5项措施涉及的奖励和补助标准(摘编)

“西安伯乐奖”实施细则中指出,对用人单位及中介机构每引进落户一名A类、B类、C类人才,共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以全职工作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按照到岗人才年薪的30%,每引进一名A类、B类和C类人才,分别予以累计较高70万元、35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中介机构按用人单位给予其猎头费用的50%,每引进一名A类、B类和C类人才,分别予以一次性较高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来西安市开展创业和成果产业化的中介机构,每引进一名A类、B类、C类人才,分别予以一次性90万元、45万元、15万元奖励。

西安市企业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实施细则指出,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补贴该人才上一年度在西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西安市(含市与区县、开发区两级)留成总额。所在区县、开发区已兑付奖励的,不重复申报和补助。奖励年限为自引进之年起(含引进当年)5个年度。

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成果转化奖补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指出,对在西安创办企业的A类、B类、C类人才,按企业实收资本的20%,且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对在西安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A类、B类、C类人才,按转化项目投入的10%,且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A类、B类、C类人才在西安创办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进行动态跟踪奖补。创办的企业或依托实施成果转化的企业在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奖励300万元。在政策执行期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奖励400万元、450万元和800万元。

获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指出,对为西安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技术转移机构资助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明确,境外技术转移机构在西安市行政辖区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西安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转移机构,按其促成本地企业吸纳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技术转移机构三年内累计较高5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与西安市人民政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国内外知名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科研机构,按其促成本地企业吸纳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三年内累计较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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