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上城174套房源开始登记

搜狐焦点西安站 2019-06-11 09: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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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开盘销售楼幢(10、12、14、16、18)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174套,面积约22325.24 ㎡。

15000元/平方米

在售 公寓 塔楼 小高层 潜力楼盘 小户型

灞桥南三环与长鸣路交汇处向东200米 查看地图

2019年09月29日 40年

二居 |45 m² 全部户型

400-156-0036 转 38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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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源状况 

(一)总体情况:本项目预售证号(市房预售字第2019198号),本次开盘销售楼幢(10、12、14、16、18)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174套,面积约22325.24 ㎡,【104.52㎡三室两厅两卫户型20套,105.87㎡三室两厅两卫户型22套,122.22㎡三室两厅两卫户型10套,122.25㎡三室两厅两卫户型20套,122.82㎡三室两厅两卫户型10套,124.34㎡三室两厅两卫户型22套,125.48㎡三室两厅两卫户型4套,142.33㎡三室两厅两卫户型10套,142.34㎡三室两厅两卫户型20套,143.93㎡三室两厅两卫户型22套,150.61㎡四室两厅三卫户型4套,162.06㎡四室两厅两卫户型2套,165.36㎡四室两厅三卫户型2套,171.66㎡四室两厅三卫户型4套,196.31㎡四室两厅三卫户型2套】。本次销售174套房源均为装修房。 

(二)样板间情况:本次销售房源无样板间预留,所有备选房源174套全部进行销售。 

(三)价格情况:根据市发改委第(2018年第64批)(总第七十六批)第(2019年第14批)(总第九十批)价格公示,本次开盘销售的10#小高14854.72元/㎡,12#、14#洋房均价15997.08元/㎡,16#洋房均价16066.67元/㎡,18#洋房均价16015.17元/㎡具体一房一价见发改委网站、公司公园上城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西安公园上城)。 

二、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3日(每天8:00-18:00)。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在登记时间内,自行登陆西安市购房意向登记平台(http://fgj.xa.gov.cn),进行购房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购房登记平台自动生成一个登记流水号。登记时间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 

(三)分类登记:在我市限购区域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 

刚需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3.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购房家庭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网上意向登记办理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意向登记信息。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在该项目当期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 

三、信息核验 

(一)资格核验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4日(每天9:00-18:00)。 

(二)资格核验地点:请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西安公园上城)、电话或短信公示通知的时间,到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与长鸣路十字向东200米的(公园上城售楼中心)提交需核验的资料(资格核验现场布置图见附件1)。 

注意:1.登记购房人对自己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登记购房人在我公司上述公示、通知的时间内未提交资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并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签字确认等方式告知登记购房人。 

(三)资格核验材料:请网上登记成功的购房人按照我公司上述公示、通知的时间,分批次分时段至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与长鸣路十字向东200米的(公园上城售楼中心)提交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1.登记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或社保、个税缴纳明细;

2.登记购房人的婚姻状况(登记购房人为离异后的单身且登记类别为刚需家庭的,还应核验离婚年限)及其购房意向登记时的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3.登记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因个人征信问题不能获得贷款的,登记购房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能贷款购房后果);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4.登记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的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原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见《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 

5.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 

6.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应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和资料保存 

(一)核验结果反馈。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我公司将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给登记购房人,包含购房登记编码、登记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核验结果(未核验通过的原因)等。 

(二)资料保存。保存已核验的《意向登记购房名册》及核验资料,并将全部核验明细(含已通过核验人员名单、未参加核验人员名单、未通过核验人员名单及未通过原因)报房管部门备案。 

核验通过后的登记购房人方可按规定参与相关销售活动。 

五、信息公示 

我公司将通过以下途径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时间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西安市住房登记意向平台网站(http://fgj.xa.gov.cn)、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西安公园上城)。 

(一)登记人名单公示 

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6月13日 

(二)信息核验结果公示 

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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