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宸院605套房源登记中

搜狐焦点西安站 2019-06-18 09: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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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开盘销售楼幢6、8、9、12、13楼,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605套,面积约77847.41㎡。

一、房源状况

16908元/平方米

售罄 花园洋房 板塔结合 高层 潜力楼盘 五证齐全

新城西安市新城区爱民路以北、万寿中路以西 查看地图

暂无 70年

暂无 全部户型

400-156-0036 转 39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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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项目预售证号(市房预售字第2019213号),本次开盘销售楼幢6、8、9、12、13楼,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605套,面积约77847.41㎡,其中建筑面积约38㎡一室/厅一卫户型2套,建筑面积约77.12㎡一室两厅一卫户型2套,建筑面积约102㎡三室两厅一卫户型32套,建筑面积约112㎡三室两厅两卫户型156套,建筑面积约124㎡三室两厅两卫户型127套,建筑面积约142㎡四室两厅两卫户型278套,建筑面积约166㎡四室两厅三卫户型8套。

(二)样板房情况

本批次销售的全部准售房源,无预留展示样板间。

(三)价格情况

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住房(2019年第15批)(总第九十一批)价格公示,本次开盘销售的住房均价17685.39元/㎡,具体一房一价见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融创东方宸院销售现场(韩森路与康乐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南)、微信公众号(融创东方宸院)。

二、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20日(每天8:00-18:00)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在登记时间内,自行登陆西安市购房意向登记平台(http://fgj.xa.gov.cn),进行购房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购房登记平台自动生成一个登记流水号。登记时间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

(三)分类登记:在我市限购区域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

刚需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3.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购房家庭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网上意向登记办理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意向登记信息。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在该项目当期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

三、信息核验

(一)资格核验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1日(每天9:00-18:00)

(二)资格核验地点:请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融创东方宸院)、电话或短信公示通知的时间,到韩森路与康乐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南(融创东方宸院营销中心)提交需核验的资料(资格核验现场布置图见附件1)。

注意

1.登记购房人对自己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登记购房人在我公司上述公示、通知的时间内未提交资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并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签字确认等方式告知登记购房人。

(三)资格核验材料:请网上登记成功的购房人按照我公司上述公示、通知的时间,分批次分时段至韩森路与康乐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南(融创东方宸院营销中心)提交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1.登记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或社保、个税缴纳明细;

2.登记购房人的婚姻状况(登记购房人为离异后的单身且登记类别为刚需家庭的,还应核验离婚年限)及其购房意向登记时的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3.登记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因个人征信问题不能获得贷款的,登记购房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能贷款购房后果);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4.登记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的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原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见《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

5.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

6.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应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和资料保存

(一)核验结果反馈。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我公司将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给登记购房人,包含购房登记编码、登记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核验结果(未核验通过的原因)等。

(二)资料保存。保存已核验的《意向登记购房名册》及核验资料,并将全部核验明细(含已通过核验人员名单、未参加核验人员名单、未通过核验人员名单及未通过原因)报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

核验通过后的登记购房人方可按规定参与相关销售活动。

五、信息公示

我公司将通过以下途径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时间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西安市住房登记意向平台网站(http://fgj.xa.gov.cn) 、融创东方宸院项目销售现场(韩森路与康乐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南)、微信公众号(融创东方宸院)。

(一)登记人名单公示

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6月20日

(二)信息核验结果公示

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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