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区一业主婚礼前新房被淹 状告物业和楼上22住户

华商网 2018-12-23 07: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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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气愤的小沙将物业公司和楼上22户同户型业主都起诉到了未央区法院。“作为邻居,应该知道"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关键”,庭审结束后,法官林娜和合议庭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原告小沙表示,…

原标题:西安未央区一业主婚礼前新房被淹 状告物业和楼上22住户

11月初,女孩小沙就要举行婚礼,可10月初,因主下水道堵塞返水,她的婚房变得一片狼藉、淤泥遍地,房屋也受损。为此,气愤的小沙将物业公司和楼上22户同户型业主都起诉到了未央区法院。

原告小沙是西安市未央区某小区业主,新房在四楼,楼下三层为独立排水管道。10月5日上午,距婚礼不足一个月,她来到刚装修完毕的新房,却发现地面积满了淤泥、垃圾,厨房、客厅、阳台、卧室、卫生间、走廊等都不同程度受损。原本满心欢喜的小沙,心情一下糟糕到了极点。

经与物业公司沟通、核实,原来是该单元楼上同户型的房屋厨房主下水道堵塞、管道返水所致。随后,气愤的小沙以物业公司没有对管道的维修和疏通尽到管理义务、同户型业主使用不当为由,将物业公司与楼上22户业主诉至未央法院,要求承担房屋重新装修费用1.9万余元及在此期间的房租、误工费等损失。

主审法官林娜考虑到本案系因相邻不动产的使用引起的纠纷,被告众多且系同一小区,为了尽快帮助原告解决燃眉之急,她4次来到该小区,逐户送达起诉材料,核实业主身份。

近日,未央区法院在事发小区的物业公司会议室开庭,10余位被告到庭参加诉讼,还有多名小区业主前来旁听。

经过近3个小时的审理,庭审顺利结束,由于部分被告未到庭,无法当庭调解。“作为邻居,应该知道"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关键”,庭审结束后,法官林娜和合议庭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原告小沙表示,只要被告愿意赔偿其重新装修的费用即可,自愿放弃对于租金和误工费等的主张。部分被告也表示,除了承担赔偿责任外,愿意积极协助法院联系未到庭的其他被告,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争取调解结案。同时,物业公司也认识到自己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表示将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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